兰州大学2009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提交材料
|
|
整理自:兰州大学 2009-2-27 10:42:39 |
关于2009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提交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: 我校已于上学期确定了2009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。按照基金委工作进度安排,现请各位留学候选人提交最终申请材料,具体要求如下: 1、候选人提交《兰州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》中3月20日最终上报的材料。 2、所有材料一式三份,按顺序排列。由学院统一提交。 3、如申请留学时间原因而不能按期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延期答辩申请。 4、本科生申请人的学籍证明由学生本人在学生处开具。 5、联合培养计划和学习计划均需国内外导师双方签字(此项为基金委评审的重要依据)。 6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两证均需提交。 7、各学院统一收集单位推荐意见表(网报后打印)中单位意见的电子版(word文档),电子版需与上报的纸件版保持一致。 8、各学院统一上报日期推迟至3月2日,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。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
|
 |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|
|
 |
|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 |
|
|
|